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中国发展成就归结到一点,就是亿万中国人民生活日益改善。
8月1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国人权事业发展的光辉篇章》白皮书,以详实数据和大量事实,深入阐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辟人权事业新境界,系统总结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进程中所创造的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充分展现了中国共产党以务实行动在更高水平上保障人权、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推动人权事业发展进步的坚强决心和坚定信心。
“民亦劳止,汔可小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为增进人民福祉、提高全体人民人权保障水平、实现国家现代化而实施的一项重大国家发展战略。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代表党和人民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中国人民享有的权利更加广泛、更加充分。自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现行标准下9899万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人均预期寿命从1981年的67.8岁增长到2019年的77.3岁;人均国内生产总值从1978年的385元增至2020年的72000元;2020年,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2%,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总人数超过13.6亿人;截至2021年6月,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46709万人,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4735万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壮举,夯实了人权基础,丰富了人权内涵,拓宽了人权视野,意味着人权的全面发展和全民共享,谱写了中国人权事业的新篇章,创造了人类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奇迹,是世界人权事业发展史上的重要里程碑。
人权是善治之本。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实践,积累了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宝贵经验。这就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坚持人权的普遍性与中国国情相结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人权理念,坚持生存权发展权是首要的基本人权,坚持以发展促人权,坚持人民幸福生活是最大的人权,坚持人权法治保障,坚持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在中国实现尊重人权、保障人权、发展人权,没有现成的条条框框可以照搬,必须从本国实际出发,走自己的路。中国共产党坚持将人权的普遍性原则与本国实际相结合,成功地走出了一条符合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丰富发展了人权文明多样性,为增进人类福祉贡献了中国智慧、提供了中国方案。
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中国人权发展进步的新起点。现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号角已经吹响。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中国共产党将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继续带领全体人民为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和更高水平的人权而奋斗。到新中国成立100年时,中国将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中国人民的各项权利必将得到更高水平的保障,中国人民将更加享有尊严、自由和幸福。到那时,世界将因中国而更加繁荣发展,中国必将为推动世界人权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时代在发展,人权在进步。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人权发展道路,促进人权事业全面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开辟人权事业新境界,谱写人权事业发展新篇章。
人民日报评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