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使价格成为技术劳务价值的“度量衡”、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信号灯”、公立医院练好内功的“助力器”
医疗服务价格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近几年,党中央部署推动一系列改革,通过取消药品加成、带量集中招采和加强成本控制,有效降低了药品耗材价格,减轻了群众负担,也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创造了条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属性,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建立合理补偿机制,稳定调价预期,确保群众负担总体稳定、医保基金可承受、公立医疗机构健康发展可持续,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质量和水平。”不久前,国家医保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方案》,明确通过3至5年的试点,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到2025年,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试点经验向全国推广。这一改革关系到患者的切身利益、医疗事业的发展,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什么是医疗服务?人们熟知的诊察、化验、护理、手术、中医服务等,都属于医疗服务。2015—2019年,各地配合取消药品和医用耗材加成,同步调整和优化了医疗服务价格。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发展、疾病谱变化以及人们健康需求提升,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一些内容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亟待破除疏导深层次机制性矛盾、进一步完善医疗服务价格管理体系。唯有让医疗服务价格真正反映医疗服务价值,才能让医院专心于“看好病”,保障群众获得高质量、有效率、能负担的医疗卫生服务。
保障医疗服务优质高效供给,需要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区分普通服务和复杂服务的技术劳务价值,理顺比价关系。当前,医疗服务价格体系有一些短板需要补齐。比如,儿科、护理等服务项目价格偏低、供给不足;难度大、风险高的医疗服务价格,与其他普通项目拉不开差距;特色优势突出、功能疗效明显的中医医疗服务,需要传承创新和发展;设备折旧占比高的检查治疗项目,需要挤出水分,还利于民,等等。落实落细《试点方案》举措,将比价关系理顺了,医院才能靠服务质量吸引人、靠技术价值获得回报,降低对药品耗材收入的依赖,从而减少医药总费用不合理增长。
保障医疗服务优质高效供给,需要秉持技术劳务和物耗分开的原则,让价格反映医疗服务价值。过去强调将医用耗材合并在价格项目内打包收费,初衷是规范医用耗材合理使用,间接约束医用耗材费用过快增长,但实践中暴露出一些问题,甚至出现为了卖耗材新增项目的现象。“技耗不分”的做法,难以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也增加了患者不必要的费用负担。《试点方案》推动“技耗分离”,有利于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也更能适应临床诊疗和价格管理需要;另一方面,将医用耗材分离出来,通过医保谈判和集中采购等方式,可降低医院运行成本。
此项改革涉及利益面很广,结合此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经验来看,需要下大力气深化推进。为此,《试点方案》提出建立5项机制、强化3项支撑、统筹4项配套改革。这也意味着,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需要打好“组合拳”。立足当下,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衔接推进医务人员薪酬制度改革、医保制度改革,才能将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真正落到实处。着眼未来,开展监测评估、动态调整,使价格改革走上标准化规范化道路,才能起到优化配置医疗资源的作用,推动医保、医疗、医药高质量协同发展。
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将使价格成为技术劳务价值的“度量衡”、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信号灯”、公立医院练好内功的“助力器”,从而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保障好医疗服务优质高效供给。有关各方应抓住有利时机,积极稳妥开展试点工作,统筹推进相关改革,提高医疗卫生为人民服务的质量,更好保障病有所医、提升人民健康水平。
李红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