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健康是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础,是民族昌盛和国家富强的重要标志,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追求。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国家社会发展的时代境遇和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人民至上”的执政理念,围绕着人民健康、健康中国等主题多次发表讲话和指示,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更是强调人民健康至上导向,形成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打下坚实健康基础”,将健康与国家、社会、个人三个层面相结合,深刻阐释了其表征的宏观、中观和微观旨趣。
从国家层面来说,标志着国家富强的价值。从现代化的角度来看,国家富强不仅包括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国防现代化、科技现代化,还包括人的现代化。人的现代化主要表征为人的主体素质现代化,内蕴于主体进行对象性活动即国家建设过程中,主要包含人的主体意识、人的主体能力以及人的主体心理素质等的现代化。其中,人的身体素质现代化强调人口健康的程度。它既关乎人的主体需要意识,满足人的“必要的需要”,又是人能够发挥主体能力的重要保障,还是衡量人的心理素质的核心指标。美国社会心理学家英格尔斯在他建构的“现代化评估指标体系”中把医生的服务人数、婴儿死亡率、平均预期寿命等与健康相关的若干要素作为衡量人的现代化和国家现代化水平的基本标准。按照这一理论逻辑,人的健康状况是人的现代化的前提和内涵,人民的健康能否得到保障是国家富强的标志和衡量尺度。
从社会层面来说,凸显社会保障的价值。人民健康是社会保障水平进步和提升的重要表征。从日常养成到防患未然再到人才队伍的建设,突出人民健康重要性的同时,又凸显了人民健康在社会保障中的价值意涵。首先,凸显日常医疗的“防护网”保障。注重健康管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日常医疗保障是保障人民健康的基础和前提。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医疗救治等是关乎人民健康的全局性、长期性举措,能够为人民健康提供日常“防护网”,是需要常抓不懈的卫生实践。其次,凸显防范风险的“隔离墙”保障。防范风险是人民健康领域防患于未然、“上工治未病”、掌握战胜疾病主动权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采取了从改善预防疾病的基础条件到疾病预防机构职能设置再到疾病预防联动工作机制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增强了疾病预防的监测力度和敏锐度,完善了疾病预防体系,健全了疾病预警机制。再次,凸显人才队伍的“蓄水池”保障。科学技术是战胜疾病、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武器,而卫生健康领域人才队伍的建设则是人民健康的“蓄水池”保障。注重人才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打造一支高水平的人才队伍,才能保障公共卫生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
从个人层面来说,促进了人的全面发展。从健康对促进人全面发展的理论逻辑来看,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解释,人的全面发展是一种理想的状态,包括人的个性、能力和知识的协调发展,人的自然素质、社会素质和精神素质的共同提高,政治权利、经济权利和其他社会权利的充分体现。这种全面发展不是某一方面的社会关系,而是所处的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种全面发展既包括人的社会本质的和谐发展,也包括人的个性的自由发展。而在人的个性自由发展中,身体与心理的成熟、健康又是基本的方面,是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前提。早在1917年,毛泽东同志发表的《体育之研究》就以“体者,为知识之载而为道德之寓者也。其载知识也如车,其寓道德也如舍。体者,载知识之车而寓道德之舍也”的表述揭示了健康的身体是知识和道德等方面存在与发展的基础。新中国成立初期,他又两次给当时教育部长马叙伦写信明确了在学生的成长中“健康第一”的思想。从健康对促进人全面发展的实践逻辑来看,两者的关系事实上很简单,若一个人没有健康,便难以行使其他方面发展的权利,就会丧失生存生活的基础。在《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国际公约》里,健康还被视为一项“几乎超越了其他任何单一的权利”,因为它的获得与增进涉及到与生命权、劳动权、受教育权、参与权等综合保障与实际享有相关的多项具体权利。也就是说,保障人民健康对促进个人全面发展具有基础性价值。
周晓东(作者单位:常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