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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推进基层治理现代化走在前做示范
2023-09-07 14:29:00  来源:新华日报  作者:谢晓军

治国安邦,重在基层。习近平总书记历来高度重视基层治理,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江苏代表团审议时指出,江苏要“在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7月考察江苏时又赋予江苏“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的重大任务,为我省加快推进基层社会治理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作为肩负基层社会治理职责的职能部门,全省民政系统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不断深化江苏新实践,完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

近年来,江苏坚持党建引领,推动多方共治,强化创新驱动,初步探索出一条具有时代特征、彰显江苏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之路。

坚持党建引领推进开拓创新。积极构建党组织统一领导、各类组织积极协同、广大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健全制度体系。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党建“抓管带”机制,引导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实现“村村到、户户进、人人访”,涌现出南京市仙林街道新时代“枫桥经验”城市版等治理模式。完善组织建设。健全“乡镇(街道)党(工)委—村(社区)党组织—网格(村、居民小组)党组织—党员中心户(楼栋长)”四级组织架构,全省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占比分别达97.5%、94.6%,扎实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增强基层能力。完善基层党组织领导下自治、法治、德治有机融合的群众自治机制,紧密团结群众参与治理,创新基层应急制度机制,积极探索“红色物业”。

坚持服务为本提升治理效能。加强服务载体建设。2016年起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省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共改扩建5276个,推动“大门常开、活动常办、群众常来”。完善社区服务体系。贯彻落实省“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健全城乡社区公共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志愿服务等协同发展的综合服务体系,推进“全科社工、一窗通办”。采取“公益创投”等方式创新社区服务,2022年投入资金约2.6亿元。提升社区服务效能。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完善政务服务“一网四端”体系,“互联网+社区政务服务”“互联网+社区商业服务”广泛覆盖,促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努力构建“15分钟便民服务圈”。

坚持多元共治激发基层活力。村级协商议事更加规范。深化“邻里自治”“院落自治”等“微自治”实践,推广民情恳谈会等议事协商机构,推动村级民主协商规范开展、常态运行。群众参与活力更加彰显。积极开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实践,健全村(居)民代表联系户制度。推动群众有效参与社区应急能力建设,健全常态化管理和应急管理有效衔接的管理机制。“五社联动”机制更加完善。不断优化整合资源、完善联动机制、激发创新动能。全省7.8万家登记社会组织、14.1万家社区社会组织、9.98万名专业社工、11万支志愿服务队伍、2200万名注册志愿者活跃在基层服务一线。

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事关党和国家大政方针贯彻落实,事关人民群众切实利益,事关城乡社区和谐稳定。我们必须牢记习近平总书记谆谆嘱托,深刻把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迈上新台阶。中国式现代化宏伟蓝图赋予新使命。加快推进城乡基层治理现代化、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是时代赋予我们的光荣使命和重大责任。经济社会快速转型发展带来新挑战。面对百年未有之大变局,面对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的新形势,健全党组织领导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的基层治理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优质服务和精细管理,是我们必须回答和解决的时代课题。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提出新要求。要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求为着力点,以健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为发力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服务保障、公共安全、民主法治等问题,助力打造高品质生活、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同时,对标“走在前、做示范”的重大要求,我省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法规政策体系化还显不足,有些基层党组织整合资源能力尚需加强,有些地方群众参与自治和治理的积极性有待提高,便民利民服务效能有待增强,智慧治理服务水平亟需提升等,需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研究解决。

以“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上实现新提升”为目标追求,要做到“四个必须”,即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政治担当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工作,必须坚持和加强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提升服务能力,必须构建完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具体要做好以下工作:

推进更加完善的法规政策创新。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基层治理现代化的安排部署,进一步修订完善村(居)民委员会主体性法规,促进各项政策制度衔接配套。及时抓好“小微管用”的制度供给,健全村(居)委会规范化建设,完善村(居)务公开、村(居)务协商等程序,发挥好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引导作用。

推进更高质量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促进党建“抓管带”体系、网格化治理机制与群众自治架构有机结合、融合共治。加强村书记专业化管理、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普遍建立干部下派和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机制,形成“平时组团服务、战时集团攻坚”模式,提升基层社区平急转换能力。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创新,打造更多区域性主题性基层治理特色品牌。

推进更加深入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强化落实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引导村(居)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切实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聚焦突出问题,深入开展基层协商,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突出老旧小区、新市民聚集社区、新型农村社区等重点部位,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有效链接公益慈善资源,深化开展“微自治”,推进建设“智慧社区”,团结带领群众共建美好家园。

推进更高水平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积极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有效作为、社会力量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厘清理顺政府、社会、市场关系,深化开展“五社联动”创新治理服务活动,引导多元主体同向发力,激发群众参与内生动力,着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

城乡社区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实现社会长治久安的基石。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站位、更严要求、更实举措,立足新起点,开拓新局面,不断促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提升,助力江苏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中走在前、做示范。

(作者为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编辑:黄慧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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