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人工智能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重要驱动力,正在逐渐渗透到基层治理的各环节。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多次提到人工智能要与其他行业领域相融合,江苏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明确指出要加强基层力量、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确保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如何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基层治理,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人工智能赋能基层治理的内在逻辑。基层权小责大,可调动资源有限,运用人工智能可突破场域边界,重塑资源流动秩序。基层是国家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要有效实施基层治理,资源配置非常关键。人工智能可将各行业领域的资源加工编辑为同一语言、以共同图示呈现在公众面前,完成资源的跨场域重构,使资源整合和服务供给更具前瞻性,提升治理效率与响应速度。当前,人工智能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中的应用比较普遍,平台通过网上终端汇聚各部门信息,再通过智能化和个性化的模块设置,从整合资源再到精准输出,达到匹配不同群众诉求的目的,大大提高了基层治理效率。除了汇聚信息,人工智能中区块链和智能合约的运用,还解决了信息沟通传递的规范性问题,确保了公共资源的使用和分配的公平、公正、公开。
基层事多人少,服务颗粒度不细,运用人工智能可精准定位需求,提高基层治理水平。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新兴领域、新就业群体等不断涌现,治理事务不断增加。同时,基层呈现“陌生人社会”和“社会原子化”等特点,群众诉求多元复杂,治理难度不断加大。基层工作人员数量有限,难以满足所有居民个性多元的诉求,在服务精细化方面弱项凸显。人工智能以超强的分析计算、学习模仿能力,在定位群众诉求、搭建参与平台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以生成式人工智能为例,AI陪伴能做到24小时、全天候、随时随地响应。AI智能体在被创造之后,可以在使用过程中逐步贴合用户需求。这些特性决定,人工智能在为基层提供精准服务上大有可为。
人工智能赋能基层治理的应用策略。匹配基层治理需求,深入开发人工智能。当前人工智能开发集中在经济领域,面向基层民生的产品不够丰富,这与市场运营的投入产出比有直接关系。对此,政府部门应加大政策支持力度,鼓励科研机构积极开发民生类人工智能产品和应用场景,根据产品使用反馈给予一定奖励或补贴。科技创新主体要积极开发为民便民产品,与基层单位加强合作,在准确了解群众实际需求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开发设计产品,确保智能产品的实用性和可靠性。
完善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人工智能运行。人工智能在推动生产力发展方面展现出巨大的潜力,但也存在着一定风险。推动人工智能赋能基层治理,必须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建设。一方面,群众数据具有个人隐私性。要明确人工智能基础数据的权责归属和应用范围。对违反使用规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确保人工智能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发展。另一方面,人工智能应用于基层治理的安全风险贯穿数据采集、预处理、模型训练、模型微调、模型部署应用等人工智能模型构建的全生命周期。要明确人工智能研发者、使用者、管理者等相关方的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违规行为进行追责。还要鼓励社会各界对人工智能的发展进行监督和评价,加强人工智能技术的安全评估和管控,防止技术漏洞和安全隐患。
加强人工智能伦理治理,提升群众满意度、幸福感。基层治理的核心是人,人工智能是实现以人民为中心价值追求的一种新形态的理性工具,其程式化的计算逻辑不能深入触及人类细腻复杂的情感需求,数据库再充实、算法再强大,也无法与人类产生情感共鸣。所以,基层治理不能把人工智能当万能,要注意将人工智能与人的服务相结合,把人文关怀、面对面的服务做到精细周到。同时,要加强公众参与和监督机制,建立公众反馈和投诉机制,构建适应人工智能时代需求的综合治理体系,以人工智能的强大动能助力实现更加智能、灵活和人性化的基层治理新模式。要建立人工智能赋能基层治理的伦理标准和行为准则,将“价值对齐”概念纳入AI大模型研发,规范数据标注流程和质量标准,提升算法模型的可解释性,建立健全的AI伦理法律框架,努力实现规范与发展的动态平衡,确保技术应用符合社会价值观,增强公共服务的可达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加强宣传科普力度,提高群众数字素养。人类社会逐步迈进以人机协同为关键特征的智能时代,社会公众以及基层工作人员必须主动学习,提升人工智能素养,增强对人工智能的认识、理解和应用。一方面,推进人工智能科普进社区。人工智能提升了信息传播时效,提高了服务精准度,也产生了网络诈骗、冲击就业等问题。所以,要通过专家讲座、互动体验、实践操作等丰富多样的方式,让社会公众了解人工智能与生活的密切关系,学会分辨人工智能正负效应,尤其要加大对农村、社区老年人群体数字化知识的宣传,提高适应时代的生活技能,提高生活质量。另一方面,基层工作人员必须具备人工智能对应的数字化思维,掌握数字运行逻辑,提升数字应用技能,才能适应数字化浪潮对基层工作的挑战,精准定位群众需求,提供精细化服务,不断提高基层治理效能。
(作者为镇江市委党校法政教研室副主任,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省委党校基地特约研究员;本文系2024年镇江市科技局软科学研究项目“协同视域下基层数字治理问题研究”〈课题号:RK202404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