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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机关单位学习机构编制党内法规
2020-12-18 08:03:00  来源:新华日报

本报讯 17日,省级机关单位干部人事处长专题学习会召开。与会人员学习《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和《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提升运用《条例》和《实施办法》开展机构编制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推动省级机关单位在落实《条例》和《实施办法》上走在前、作表率。

去年8月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是第一部专门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的党内法规。近日,《江苏省贯彻〈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印发。《实施办法》新鲜“出炉”,省委编办即组织省级机关单位干部人事处长先行学习,主要考虑省级机关单位是贯彻省委决策部署的“第一棒”,有很强的示范作用。抓好学习,有利于找准机构编制工作服务发展大局的结合点、切入点和突破点,发挥机构编制资源的重要作用,通过机构职责的调整优化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各项改革举措和制度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学习会上,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俞军表示,《条例》的出台,从党内法规层面,进一步使机构编制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省级机关单位必须树牢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执行机构限额、领导职数、编制种类和总量的规定,不得在限额外设置机构,不得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不得擅自增加编制种类,不得突破总量增加编制。在严禁“条条干预”方面,省级机关单位严禁以项目资金分配、考核督查、评比表彰、达标验收等方式干预下级机构编制工作。 (徐冠英 束晓清)

编辑:蔡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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