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工人队伍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者大军中的基础支撑。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全面提高人才队伍质量,建设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2024年10月发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针对完善产业工人技能形成体系、推动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走深走实作出重要部署。要紧密对接国家战略、区域发展和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着力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社会普遍认可的技能形成体系,充分激发产业工人提升技能的积极性,引导广大产业工人坚定走技能成才之路,培养造就一流产业技术工人队伍,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和技能支撑,为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不竭动力。
完善技能形成体系。在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的发展态势下,新岗位、新任务如雨后春笋般不断涌现,对技能形成体系带来了全新的需求冲击,提出了明确的新要求。一是培训主体应实现多样化。企业凭借对产业动态的敏锐洞察和对技能需求的精准把握,成为技能培训的重要力量,职业院校不再唱独角戏,企校携手共同为社会输送适配市场需求的技能人才。二是培训周期需迈向终身化。面对产业发展前沿,在校阶段习得的技能不再一劳永逸,产业工人需要持续提升技能。企业也要高度重视产业工人的在职培训,不断为企业注入活力和创造力。三是回报维度要走向多元化。工资回报不再是对技能的唯一考量,产业工人更需要通过技能促进创新、赢得尊重。当下追求自我价值实现的新生代劳动力逐渐成为主力军,愈发要求技能回报朝着更加全面的方向发展。
优化企业参与机制。充分激发企业培训技能人才的热情,夯实企业在技能人才培养中的主体地位。面对职业教育和产业发展“两张皮”的困境,迫切需要增强企业参与技能人才培养的内外部激励。应鼓励企业既招引人才又培养人才,“引”“育”并重,确保充足的培训资金和畅通的培训渠道,做到能培、想培、敢培。应鼓励企业参与探索产教融合程度更深的混合所有制办学,降低企业参与的政策风险和增加企业参与的收益,提升企业参与的强度和持久性。对此,一是要通过开展多样的科普宣讲和发挥工会的统筹作用,引导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微企业,充分认识到职工技能水平有助于企业提高经济效益、落实社会责任、实现可持续发展,协助企业完善技能人才培育方案,打通技能人才的成长通道。二是要将企业落实一线职工培训和产教融合情况与税收优惠、金融支持、评先评优等挂钩,鼓励和扶持行业龙头企业建设实训基地和企业培训中心,并将培训资源共享给职业院校和中小微企业,同时充分发挥中央企业和地方大型国有企业的带动作用。三是要推动企业深度参与混合所有制办学,解决企业作为市场主体追求利润和公办职业院校保持办学性质这两者之间的潜在冲突,针对资产界定、产权归属等关键环节出台负面清单,放宽学费、补贴等相应政策限制,明确企业税收和用地等方面的优惠,理清各方行动边界,解除双方后顾之忧。
动态调整专业设置。紧密契合产业发展新趋势和国计民生新要求,动态调整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目前新技术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快速更迭,劳动力市场的招聘需求瞬息万变,职业院校的专业设置必须灵活响应产业发展和社会变化所需的技能。例如,在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趋势下,岗位性质深度调整,智能化岗位生产作业重新定义了产业工人的技能要求,他们需要同时掌握复杂仪器的操作维修和常见程序的代码编写,职业院校要改变传统单一技能的培养模式,全力培育复合型技能人才。再如,在人口结构转型的背景下,社会需求发生显著变化,养老、托育、医疗护理等领域的技能人才缺口较大,相关技能培训主体要快速响应,增强相应领域的培训力量,减少供给相对过剩、职业岗位渐趋消失的专业。对此,一是要按照产业转型升级与劳动者技能提升相辅相成的规律,聚焦国家重大战略,精准研判技术变革趋势和产业发展动态,在职业院校专业设置中适度超前布局紧缺专业、培养紧缺人才。二是要瞄准健康照护和养老护理等社会需求日渐旺盛的重点行业,引导劳动者洞察职业发展前景、获取技能培训资源,发挥市场机制实现技能人才供需匹配。三是要立足区域定位和本地禀赋,根据当地发展战略和产业集聚态势,以赋能本地产业发展为导向,优化职业院校的办学地域布局,更新专业设置和课程标准,促进区域内的创新链、产业链、人才链高效融合与深度协同。
提升社会认可程度。要建立和完善技能的回报机制,增强技能人才的成就感获得感幸福感。当前技能人才在自动化智能化车间的工作环境已经大有改善,要进一步提升产业工人因为掌握技能和成为技能人才而享受的经济待遇、社会认可等,改变社会大众对技能人才的刻板印象。增强产业工人主动提升技能的意愿,帮助新生代劳动者明确符合自身的职业发展规划,摒弃职业技能教育是“低层次教育”“淘汰教育”的刻板印象,致力于成长为高技能人才,而非盲目追求高学历。对此,一是根据行业与岗位大数据制定薪酬指引,引导企业建立技能人才工资决定与增长机制,引导企业探索技能人才的技术成果转让收益分配、岗位分红等多元激励方式,推动实现企业与技能人才的经济利益联动。二是建立和完善技能人才的社会评价机制,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自主探索开展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探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与相应学历教育学分的互认方式,实现技能人才的学历和技能共同提升。三是重视技能人才的政治权益和社会保障,积极推荐技能人才参加挂职、评选劳模,拓展技能人才建功立业的空间,推动技能人才在住房、子女入学、医疗保险等方面享受与其他人才同等的待遇,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浓厚社会氛围。
(作者:白小虎、袁月美,分别系浙江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主任,浙江省委党校经济学教研部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