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讲堂


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指出,“要以改革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健全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社会治理等体系,加强基层力量、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确保现代化建设行稳致远。”这是立足全省战略高度,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要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基层治理能力上下更大功夫”这一要求的具体体现和落实举措,也是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重要内容。宿迁市政法机关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加强“三基建设”的基本内涵和工作要求,全面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夯实国家长治久安的坚实基础。

基层力量、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相辅相成,构成了基层治理的坚实基础。基层力量是基础工作和基本能力建设的重要依托,没有强大的基层力量,基础工作就难以扎实开展,基本能力也难以得到有效提升。基层政法单位需要足够的人员配备、物资保障和技术支持,才能妥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基础工作为基层力量和基本能力建设筑牢根基,规范的基础工作体系,如完善的制度流程、明确的工作内容等,为基层政法单位明确工作方向和标准,使基层力量能够高效运转。同时,基础工作也为基本能力的提升提供平台和资源,促使政法干警在日常工作中持续得到锻炼和提升。基本能力建设是基层力量和基础工作的核心支撑,基层政法干警的基本能力直接决定着基层力量的发挥和基础工作的成效。政法干警具备良好的基本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基层力量的作用,将基础工作做精、做细。高水准的政治素养、专业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能让基层治理工作更加有力有效,确保基础工作的高质量完成。只有“三基建设”共同发力,才能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水平。

宿迁市政法机关要锚定“在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上走在前”的重大任务,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坚决落实这一基本要求,坚持党建引领,奋力使“三基建设”成为基层治理的显著优势、核心竞争力和坚强保障。要树立大抓基层这一鲜明导向,做强基层力量建设。抓住基层的网格治理、法治建设的薄弱环节,加大对基层政法机关的人力、物力、资金投入,把更多资源、服务、管理下沉到基层,在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上持续发力。强化基层政法机关和广大干警事业在基层、发展在基层、责任在基层意识,确保抓基层工作的精力不散、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完善基层法治力量建设,深耕“警网融合”治理,推进形成警力向网格延伸、要素向网格集中、服务向网格开展、问题在网格解决的基层治理新模式。力戒形式主义,持续深化为基层减负,把基层干部的手脚从各种无谓负担中解脱出来,让基层政法干部心无旁骛抓落实,沉下心来促成效,释放基层治理活力。要坚持固本强基这一基础原则,提升基础工作水平。加强基层重点领域、重点案件的办理,依法严惩电信网络诈骗、醉驾型危险驾驶、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犯罪活动。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把“一站式”解纷平台建设作为强化基层治理的基础性工程,持续推进社会治理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构建“群众只跑一地、诉求数智管理、逐级联动响应、多元实质解纷”的矛盾纠纷化解新机制。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稳步打造“云网格”,全力推进力量下沉、资源激活、数据赋能、三治融合,拓展智慧社区治理场景。突出抓好情报信息收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应急处置等重点工作,切实推进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关口前移,有力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要强化队伍建设这一关键因素,锻造过硬基本能力。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精心组织、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干警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让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成为自觉。统筹开展法治教育和业务学习,持续办好政法大讲堂、政法干警政治轮训班、网格员能力素质提升培训班,组织岗位职工开展研讨交流、下基层调研等,教育引导基层政法干部坚定不移向中心聚焦、为大局服务,持续推动干部职工履职能力和综合素质有效提升。根深则叶茂,本固则枝荣。加强基层力量、基础工作、基本能力建设是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的必由之路,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蓝图中对基层治理具有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关键作用。只有不断加强“三基建设”,突出强基导向,才能持续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更加健全、效能更加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作者为省委党校第51期县处级干部进修班学员,现任宿迁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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