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大讲堂


强化文化担当 实现两个效益相统一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坚持和完善繁荣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制度,提出“建立健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党的十六大报告最早提出“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十七大、十八大、十九大报告均对“始终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做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表述做了强调和完善,这些重要论述历史逻辑一脉相承,目标指向一以贯之,体现了我们党对文化创作生产规律的认识把握更加科学更加深刻,体现了我们党在新的历史时期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决心更大信心更足。

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建立健全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文化创作生产体制机制,是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制度保证。各类文化产品创作生产单位应自觉遵循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强化文化担当,努力做到“两个效益”相统一,着力推动文化高质量发展。

正确处理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正确处理好“两个效益”的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文化建设必须始终把握好的重大问题。不同于一般性商品,文化产品具有双重属性,既有鲜明的意识形态属性,也有通过市场交换获取经济利益的产业属性。在这两种属性中,产业属性是文化产品的一般属性,意识形态属性是文化产品的特殊属性。作为文化产品的创作生产提供者,文化企业既有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要的社会责任,也有创效增收、增值保值的经济职责。无视意识形态属性,放弃文化坚守和文化品质,则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产业难以形成核心竞争力;无视产业商品属性,放弃市场机制,不能筑牢物质基础,则文化难以得到有效传承发展,文化软实力更是无从谈起。

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是新形势下培育壮大文化创新主体、满足群众美好文化生活需求、活跃文化市场的客观需要。当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发生矛盾时,经济效益必须服从社会效益,市场价值必须服从社会价值,越是深化改革,越是要突出两个效益相统一。对于国有文化单位来说,要强化社会效益考核评价体系。我省已经建立了宣传部门为主导,网信、文旅、广电以及宣传部门内部新闻出版、电影等单位部门协同推进的社会效益考核工作机制,不断推动做好国有文艺院团、影视制作机构、出版社、报刊社、新华书店、新闻信息服务和网络文学出版等文化企事业单位社会效益引导和考核评价结果应用。对于国有文化企业来说,要建立健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机制。在新的发展阶段,不能割裂甚至对立看待“两个效益”,既不能躺在社会效益功劳簿上沾沾自喜不作为,把履行社会责任当作经济效益不佳的借口,更不能将自己当成一般企业从而忽视社会价值,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上迷失方向。对于民营和其他类型文化企业来说,要积极探索各类文化企业坚持正确导向履行社会责任相关制度和相关行业特殊管理股试点,引导体制内与体制外文化创作生产单位实现“两效统一”。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当前,文化与科技等行业融合趋势明显、文化产业内部结构加快升级、文化消费模式和需求发生深刻变化,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的构建和完善面临着新的挑战。因此,必须加快创新文化业态。实施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形成产品结构布局合理、产业链完备的产业发展体系。加快5G、人工智能、区块链、物联网等新技术落地应用,围绕文化领域核心技术、共性技术组织研发,发挥国有文化企业在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创新发展。加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建设,认定发布新一批省级重点文化产业园区、文化科技产业园,推进江苏国家版权贸易基地建设。继续办好“紫金奖”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提升南京融交会、苏州创博会等展会的影响力。必须加快构建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明确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经营理念体现在企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中,把文化使命和文化担当内化进企业文化之中,努力形成体现文化企业特点、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资产组织形式和经营管理模式。完善文化市场发展制度、准入制度、监管制度,积极培育市场主体,推动文化企业发展不仅有“量”的增长,还注重“质”的提高。必须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改革。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完善国有文化企业外部董事制度。有效推动国有企业“瘦身健体”,进一步推动企业压缩管理层级、减少法人户数。总结完善职业经理人制度的试点经验,继续探索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试点。稳妥处置“僵尸企业”和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人员安置等历史遗留问题。推动文化企业专业化重组,通过股权合作、资产置换等多种方式,推进集团内部和集团间同质化业务整合。

落实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

文化经济政策是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确保“两个效益”相统一的重要保障,必须着力完善和落实以高质量发展为导向的文化经济政策,充分发挥政策杠杆作用,引导国有文化企业自觉追求“两效统一”。为此,要继续执行推动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和文化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研究省属重点文化企业国有资本收益免缴政策到期后的过渡衔接问题。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积极有序推进向社会购买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推动落实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抓好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社会保障、土地使用等方面对文化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完善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加大对社会效益突出产业项目的扶持力度。发挥财政资金和国有资本的杠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支持文化类创新性企业和小微企业发展。

与此同时,对照中央推进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的统一部署,制定国有文化企业改革方案和实施行动计划。积极对接江苏自贸区、长三角一体化、长江经济带等重大战略规划,研究在文化贸易、电影、出版印刷等方面的具体优惠政策和载体平台。推进省市县三级国有文化企事业单位资产集中、统一进场交易,支持江苏省文化产权交易所做精做优,打造全国领先的文化产权交易专业平台。强化考核导向,积极做好文化改革发展高质量监测指标修订和评价工作。

省委宣传部改革指导处“两效统一”课题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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