着力推进省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在国家治理体系的大棋局中当好“排头兵”,创造更多走在全国前列的实践成果,是省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确定的重要工作任务。调研发现,当前全省各地围绕这一主题从优化治理体系、创新治理方式、优化治理流程等方面作出了积极探索,较好地提升了治理能力与水平。但是,在思想认识、实践举措等方面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对此,亟需正视并寻求有效举措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
准确理解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完整内涵。省域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在省域的具体呈现,是站在省域层面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实践探索。从本意上看,它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区域发展治理、社会治理、城乡融合发展治理、公共安全治理、生态环境治理、政务管理治理、载体平台治理等多方面内容,但是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有意无意地将其理解为社会治理现代化这一个方面,而忽略了其他重要内容。这说明,当前要通过舆论宣传、干部教育培训等多重形式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干部群众从思想层面纠偏认识误区、准确理解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完整内涵。
及时制止“选择性治理”苗头倾向。推进治理现代化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既要解决信访维稳、生态整治等“老大难”问题,又要正视网络空间治理、区域发展治理等新问题,无论哪一块都决非易事。正如此,一些地方渐露“选择性治理”的苗头倾向,倾向于选择难度小、容易出成绩的“面子项目”,有意无意回避那些难度大、牵扯面广的问题。比如,相对于载体平台治理、政务管理等容易寻求技术突破的领域而言,区域发展治理、生态环境治理、城乡融合发展治理等受关注度较低,创新举措偏少。社会治理领域也是如此,相对于社区硬件建设等而言,引导居民有效参与、破解信访难题等方面也鲜有较大突破。这说明,当前要正视这一苗头倾向,并从舆论引导、考核指标设定、考核方式调整、检查督查、破除形式主义等方面,推动各地均衡推进治理现代化。
下大力气破除信息壁垒实现资源融合共享。这是一个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影响甚大,基层干部普遍反映强烈,急切期待寻求突破。纵向看,当前有国家、省、市、县等各级各类信息平台,但是尚未实现上下统一和数据融通;横向看,目前主要实现了民政、计生等条线的部分数据对接,其他一些领域的端口开放、数据融通权限依然存在信息孤岛问题。数量繁多、彼此分割的“信息烟囱”耗费了大量人力财力,却收效甚微。因此,基层干部热切期待能从省级层面寻求突破,借用现代信息技术协同做好部门专网等外部资源的统筹调用工作,加快一网集成、信息共享的公共数据平台建设,积极推动信息跨部门、跨区域互通共享、校验核对、深度整合,实现部门专网与大数据平台的共享交换,从深层次解决“多网并存”“二次录入”等问题。
着力解决治理举措增多与群众获得感不强之间的矛盾。不可否认,近年来各地围绕治理现代化作出了积极探索,其速度之快、力度之大都是过去所不能比的。比如,各地围绕城乡发展治理、政务管理、安全防控等投入了大量人力财力物力,推出了不少创新举措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是,群众满意度并不高、获得感并不强。其他一些领域也存在类似问题。究其原因,主要症结在于政府单向出发的思维比较明显。这说明,当前要树立“用户导向”,在谋划确定相关治理举措时要变“政府端菜”为“群众点菜”。比如,谋划具体举措之前,要开展联合深入调查研究,以准确了解、全面掌握群众的真实需求以及当前的堵点难点。
建立健全边界清晰匹配度强的权责体系。匹配的权责关系是推进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支撑条件。调研发现,当前影响省域治理现代化的直接因素就是上下级政府之间权责关系不匹配。这种情况集中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权责边界不清。在一些公共事务治理过程中,“谁牵头”“谁负责”“怎么做”“要做成什么样”等缺乏明确、具体的标准,从而导致权责不清、边界模糊、遇事推脱或越位错位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权责对接不畅。当前,在资源下沉的过程中,一些地方逐渐实现了行政审批和公共事务治理同步下移。从表面上,这有助于实现治理体系和过程一体化。但是,在一些领域,专业人员和专业技能同步匮乏的情况还比较明显,从而导致消防安全、河道巡查等事务很难有效实施。也就是说,上级下放的权力和责任,基层并不能有效承接。基于此,要从顶层设计的角度,着力构建“匹配对等”的权责体系,真正实现“有权即有责,权责要对等”。同时,按照“职责同构、权责共担和权责清晰”的目标导向,通过以权定责的方式,进一步厘清上下级政府之间的权责分配,既努力实现基层政权权责关系与治理能力结构相匹配,又防止出现错位越位等作为的操作空间。从操作技术层面看,还可以运用清单式工具,仔细梳理上下级政府之间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而科学精准对基层赋权定责。
陈朋(作者为江苏省社科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