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高度评价了“十三五”时期对外开放取得的辉煌成就,对我国“十四五”时期乃至更长一个时期的对外开放提出了新要求,做出了新部署,是我国今后发展高水平开放型经济的根本遵循。
“十三五”时期,我国成为重要的贸易大国、利用外资大国和对外投资大国。在全球跨境投资持续低迷背景下,我国利用外资逆势增长,营商环境国际排名不断提升,尤其是取得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重大战略成果,在疫情防控和经济恢复上都走在世界前列,对国际要素资源形成巨大“引力场”。“十四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仍面临深刻复杂变化。贸易保护主义、单边主义横行,经济全球化遭遇逆流,加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国际环境日趋复杂,不稳定性不确定性明显增加。但是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经济全球化不会从根本上逆转,开放、合作、共赢仍然是历史大趋势,和平与发展仍然是时代主题。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发展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基于这个重大战略判断,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做出实行高水平开放的战略决策,是十分正确的,对国际社会发出了强烈的积极信号。
全会提出,实行高水平对外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什么是高水平开放呢?主要有两大要点:一是坚持实施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深层次对外开放;二是依托我国大市场优势,促进国际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所谓更大范围的开放,是指不但要继续坚持对发达国家开放,更要扩展对发展中国家的开放,主要指扎实推进“一带一路”建设。还要积极推进区域合作,更大范围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把我们开放合作的“朋友圈”越做越大。所谓更宽领域的开放,是指不仅继续坚持扩大制造业开放,还要扩大服务业开放。应该说,通过四十多年特别是近五年来的开放,我国制造业的开放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水平,制造业领域已经基本实现对外开放。但是服务业,特别是高端生产性服务业和高端服务业,还有很大的开放潜力。我们要积极扩大金融、保险、咨询服务、电信服务、医疗、教育、养老等服务领域,以此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以竞争促进国内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对高端服务消费的需求。所谓更深层次开放,主要指不仅要扩大边境开放,推动贸易投资自由化,更要推进边境内开放,以制度型开放推进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制度型开放最根本的要求是促进区域内的规则制度与国际通行的规则制度相衔接,体现监管一致性。要密切跟踪国际经贸规则的高标准演进新趋势,并以此为目标导向倒逼自身内部改革,率先建立和系统推进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内部改革机制。在转向规则等制度型开放过程中,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和外商投资负面清单制度,给各类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打造国际化、法治化、市场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以前我们的开放是依托国际市场,资源、市场“两头在外”,以我国的生产要素优势参与国际大循环,成为了“世界工厂”。这种“世界工厂”的发展模式,对我国抓住经济全球化机遇、快速提升经济实力、改善人民生活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在发展环境和发展条件变了,我国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经突破1万美元,是全球最大最有潜力的消费市场。居民消费优化升级,同现代科技和生产方式相结合,蕴含着巨大增长空间。开放发展模式应该、也有条件转型,即转向更高水平的开放。这就是:依托国内大市场,吸引和聚集全球高端要素促进国内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的需要,为世界提供发展机会。简言之,我们以前的开放是利用世界市场发展经济,高水平开放是利用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使生产、分配、流通、消费各环节更多依托国内市场实现良性循环,促进总供给和总需求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动态平衡,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从而形成参与国际竞争和合作新优势。
江苏是经济强省,也是开放大省,利用外资全国第一,对外贸易全国第二。江苏应该继续为全国探路,率先实现由“两头在外”的开放发展模式向以内需为主导的开放发展模式转型,在构建完整的内需体系、形成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方面作出江苏贡献。
张二震(作者为南通大学对外开放研究院院长,南京大学长江产经研究院开放经济方向首席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