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热点聚焦 学习新思想 视频讲堂 理论文库 讲师团动态 政工职评 专题
江苏大讲堂 > 思想周刊 > 政声 > 正文
发挥信息公开在疫情防控中的显政功能
2020-04-07 14:12:00  来源:新华日报

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时强调,要“强化显政,坚定战胜疫情信心”“让群众更多知道党和政府正在做什么、还要做什么”。疫情发生以来,“信息公开透明”“公开是最好的‘疫苗’”成为社会的广泛共识和强烈诉求。对党员干部加强“显政”的要求,充分表达了共产党人勇于接受人民检阅的坦荡和锐气。

依法及时实施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公共服务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专门向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发文要求,由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新闻宣传组扎口,统一在省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和“健康江苏”微信公众号平台,向社会依法依规公布截至前一日24时的全省疫情信息,各地不得自行开展疫情发布。截至3月23日,累计发布62期疫情信息,让群众及时全面掌握疫情防控进展,坚定战胜疫情的信心。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组织的两轮调查,民众认为,疫情防控期间的信息公开及时性、透明度显著增强。但不必讳言,这次疫情信息预警发布,暴露出我国法治建设、国家应急管理体系还存在短板和死角,亟待更进一步提升法治化水平。

精准高效实施行政处罚类信息公开。针对疫情发生后,少数违法人员故意编造散布谣言,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制售假冒伪劣医护用品,哄抬价格等问题,行政机关一方面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从严从快查办违法案件,另一方面,通过快速发布通告、通报违法典型案例、公示行政处罚决定结果等,震慑不法分子,规范公民行为,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在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南京警方对拒不执行市政府相关疫情防控通告,违反小区封闭管理规定、卡点防疫检查规定、检疫及隔离规定、佩戴口罩出行、场所暂停营业规定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打击并予以通报。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对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坚决查处,先后通报6批销售假冒伪劣防疫用品违法典型案例、2批哄抬价格违法典型案例,并在网上进行行政处罚结果公示。

准确透明实施管理措施类信息公开。在我国的法律体系中,一般涉及公益性、公共性或垄断性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都存在信息公开的规定,慈善信息公开就属于这种情形。慈善组织在民政部门的统一扎口管理下,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做好捐赠款物收支情况的数据汇总和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布捐赠款物的接受分配情况。江苏红十字会对社会捐赠的款物,坚持公开透明,捐赠款物每日汇总、专人审核、准确发布,切实保障捐赠人意愿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江苏省慈善总会及时向省民政厅、省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报告捐赠相关数据,对每一笔捐赠款物专人负责、专账管理、财款相符、账目清楚,接受捐赠人和社会监督以及民政部门全程监管;“徐州发布”集中发布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市慈善总会、市红十字会、市社会捐助服务中心捐赠情况,接受市民检索和监督,起到了较好社会效果。

便民规范实施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行政机关对公众的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诉求,应依法依规予以办理答复。从江苏来看,虽然这次疫情期间,依申请公开的总量并不大,但全省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高度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强化办理人员配置,建立依申请公开“绿色通道”,优先办理涉及疫情防控信息的依申请公开,简化办理流程,加强部门间的协商协调,为申请人提供了便民规范的服务,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对疫情防控信息的需求。

精准集约实施政务服务类信息公开。疫情突然暴发需要政府为社会公众提供针对性有效性强的政务信息服务。江苏省出台应对疫情影响助力经济循环畅通持续稳定发展50条政策措施后,江苏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在江苏政务服务网开设“苏政50条专栏”、在省市县政务服务大厅设立专窗、在“江苏12345在线”设立专席,提供政策信息咨询,助力政策落地。江苏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公室制作6期“苏政50条政策服务指南”,向企业点对点发布传播,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同时,还组织开展“江苏百名政务公开专员联手解答政策行动”,勇敢地站在疫情防控一线,全天候接受企业群众的政策咨询,从需求端提供精准高效的政务信息服务。

张旻(作者为省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办主任)

编辑:张理
因多种原因,本网站转载、分享、传播的部分文章尚未能与原作者或来源媒体取得联系,若涉及版权问题,烦请原作者或来源媒体联系我们,以便我们及时删除。联系邮箱:jsdjt@jschina.com.cn。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