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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构筑发展强劲活跃增长极
2020-04-14 14:40:00  来源:新华日报

推动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的重大战略。2018年1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宣布,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2019年12月1日,党中央、国务院正式公布《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当前,《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江苏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江苏实施方案》)已正式公布。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紧扣“先手棋”“一体化”“高质量”“一盘棋”等关键词,统筹谋划、聚力推进,加快推动国家战略落地落实。

围绕贯彻《规划纲要》部署,《江苏实施方案》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提出了我省需要落地落实的重点任务、重点事项、重点政策共60条。它明确了贯彻实施国家战略的总体要求、明确了贯彻实施国家战略的分阶段目标、明确了贯彻实施国家战略的具体路径。例如,在分阶段目标方面,提出到2025年,区域一体化发展取得实质性进展,产业创新、生态环保、市场开放、公共服务等领域基本实现一体化发展,跨界区域、城市乡村等区域板块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全面建立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和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在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新征程中走在前列。到2035年,区域一体化发展达到较高水平,现代化经济体系基本建成,成为具有影响力和带动力的强劲活跃增长极。在具体路径方面,聚焦“一体化”,合力构建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提出主动服务、积极支持上海发挥龙头作用,充分集成江苏优势,加强与浙皖战略协同,深化“1+3”重点功能区建设,在长三角一体化框架下加速全省域一体化发展,围绕强化区域联动发展、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推进跨界区域共建共享3个方面,明确了9条重点任务;聚力“高质量”,协同打造强劲活跃增长极,在建设协同创新产业体系、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强化生态环境共保联治、加快公共服务便利共享、全面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创新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合力建设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等7个方面,明确了51条重点任务事项。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我省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竞争提供了新空间,为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增添了新动力,为率先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明确了新指引,为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带来了新契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对于江苏来说,既是沉甸甸的重大政治责任,更是实现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加快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重大战略机遇。我们将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战略决策,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和地区,围绕推进“六个一体化”,以《江苏实施方案》明确的60条重点任务和《江苏省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重点工作任务、重大平台项目和重要改革举措清单》(以下简称“三重清单”)确定的80项重点事项为抓手,加大协调推进力度,全力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在江苏落地落实。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统筹协调。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使命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充分用好已有的体制机制和制度安排,切实把各方面资源汇聚起来,把各方面力量统筹起来,全力推进实施《规划纲要》《江苏实施方案》。进一步畅通与国家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汇报对接,积极争取国家层面对我省重大诉求、重点事项的支持。进一步强化与长三角区域合作办公室的沟通协调,着力推动解决跨省际的重点、难点问题。进一步加强与上海、浙江、安徽两省一市的联系衔接,深化跨区域合作,增强战略协同性。进一步发挥好省领导小组办公室和13个专题工作组作用,完善省级部门之间、省市之间工作协调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左右协同的工作格局,有力有序有效推进各项工作开展。

坚持目标导向,狠抓任务落实。围绕《江苏实施方案》和“三重清单”,突出“最近三年”,突出重点领域,突出主要方向,制定具体细化方案,实行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严格过程控制和绩效管理,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对列入国家《推动长三角一体化近期重点工作、重点事项和重点项目清单》的事项和项目,协调牵头责任部门在研究部署、协调推进上下硬功夫,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对需要国家层面研究推动并给予政策支持的重点事项,设立工作专班,加强整体谋划设计,加大协调推进力度,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推动尽快落地见效。

聚焦重点突破,全力组织攻坚。坚持大处着眼与实处着手相结合、系统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干好“自己的事”与做好“我们的事”相结合,进一步分解目标、落实责任,全面推进“六个一体化”。在推进产业创新一体化方面,重点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先进制造业体系和产业科技创新高地,推动与上海科创中心、金融中心紧密对接、互相支撑、共同发展。在推进基础设施一体化方面,加快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善、互联互通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更好适应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需要。在推进区域市场一体化方面,着眼打破要素自由流动的行政壁垒,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建设统一的区域市场体系。在绿色发展一体化方面,以长江、太湖、淮河等流域为重点,协同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修复。在推进公共服务一体化方面,聚焦标准化、便利化,积极推动社保、就医、养老、教育、文旅等领域共建共享。在推进省内全域一体化方面,坚持苏南热点、跨江重点、苏北难点“三点”并进,区域联动,以苏锡常、宁镇扬及锡常泰、苏通跨江融合等局部一体化先行,助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复制推广。坚持全面深化改革,坚决破除制约一体化发展的行政壁垒和体制机制障碍,着力在规则统一制度体系、统一开放人力资源市场、各类资本市场分工协作、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跨区域产权交易市场、重点领域合作机制、各类市场主体协同联动机制、区域间成本共担利益共享机制等方面,大胆探索实践,加强战略协作,推动率先突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经验。同时,加大重大改革系统集成力度,加快改革试点经验在我省共享推广步伐,促进长三角地区从区域项目协同走向区域一体化制度创新。

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美好蓝图已经绘就、号角已经吹响,我们将把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贯穿于推动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全过程,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勤勉履职、苦干实干,为推动全省走在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前列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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