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苏科创新战略研究院理事长陈雯研究员牵头报送的决策建议《关于探索“水权交易”方式,创新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对策建议》刊登在《江苏省科技智库专报》2020年第4期上,并获得省级批示。
文章认为,《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及《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总体方案》都提出在太湖流域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国家发改委地区振兴司也正在组织编写“关于加快推进太湖流域市场化、多元化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的指导意见”。太湖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引入推行,能够推动太湖流域一体化保护与利用,协调水资源供需关系,并满足新的水资源利用需求。但目前相关机制的建立与推行还面临着诸多制度难点、技术难点和实施难点。
为此,陈雯建议一方面要在思想认识上高度重视太湖生态补偿机制研究和实施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另一方面江苏可联合上海市、浙江省从太湖流域一体化保护和资源利用大格局出发,探讨建立苏浙沪区域“水权交易”方式,以此突破省际横向生态补偿的诸多难点,同时还可尽快组建太湖生态基金,以推动太湖生态保护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市场化运作和落地实施。(刘晓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