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2月13日是第八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一次回溯历史,就是一次矢志复兴的精神检阅,回望昨日的屈辱和抗争,能够凝聚此刻的责任与使命,开创未来的太平与安康。令人不齿的是,近年来,极少数“精日”分子歪曲历史,美化侵略,丑态百出,令人错愕。从两名男子在抗日碉堡遗址前身穿日本军服,到四川九寨沟地区发生地震后冷血叫嚣“喜闻支那又地震!”,再到将写有“必胜”“日本总军区731部队”字样的贴纸贴在私家车上,“精日”分子以各种出格言行亵渎历史和民族尊严,污染社会空气。
个别“精日”分子明明流淌着中国人的血液,也拥有中国国籍,却由于心理扭曲、价值颠倒、精神错乱等原因,把自己臆想为日本人,成为所谓“精神上的日本人”。这些人中,有的是出于无知,因为不了解历史,也不了解日本,在一知半解、似懂非懂的情况下,心理上盲目崇日媚日,盲目追崇与日本有关的事物和文化;有的是出于利益考量,比如,有的商家为了吸引眼球,雇人穿日军服饰,举着招牌招摇过市;有的是因为个人生活和工作不顺利,于是用极端言论发泄心中的不满情绪;还有的则是因为受日本文化的负面影响,沉迷日本动漫、电游、影视作品,学日语、穿和服,给自己起日本名字,肆意发表有关“日本优越”的错误言论,在失去自我中陷入“精日”的迷途。不管是什么原因,甘当“精日”都是有损人格、国格的错误行为,是自取其辱。
“精日”分子尽管是极少数,但他们行为张狂、影响恶劣,必须引起高度警惕。从九一八事变到日本无条件投降,日本侵略者对中华民族犯下的罪行罄竹难书,这段历史是中华民族永远无法忘却的惨痛记忆。“精日”分子歪曲甚至否认日本侵华历史,恶意攻击中国人民进行的艰苦卓绝的抗日战争,公然低级调侃甚至污辱、诋毁抗日战争中涌现出的民族英雄,任由“精日”现象蔓延、任由这种言行泛滥,是对中国人民民族感情的严重伤害,是赤裸裸的历史虚无主义,势必造成恶劣的影响。“精日”分子极端崇日媚日,大肆传播“中国落后、日本优秀”等错误价值观,势必对于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文化自信造成冲击,势必破坏国家和社会稳定,危及意识形态安全,我们必须严打“精日”现象,决不能让“精日”妖风兴风作浪,肆意妄为。
忘记历史意味着背叛。“精日”现象是对严肃历史的曲解,更是对卫国先烈的大不敬,值得引起我们高度警惕和重视。2018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正式实施,将严惩“精日”行为纳入法律范畴。同年,首部国家公祭地方性法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从法律层面为“精日”行为划出了法律红线。根除“精日”现象,要强化法律的惩戒效应,强化斗争精神,面对“精日”分子的错误言论,敢于亮剑,主动及时予以批驳,让“精日”言行变成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要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四史”教育,强化舆论引导,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教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历史观,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从根本上清除滋生“精日”的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