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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2020-04-07 14:16:00  来源:新华日报

消除贫困是我们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是践行党的初心和使命的重要体现。江苏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大力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基本实现脱贫,“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得到较好解决,省定经济薄弱村集体收入全部达标,“6+2”重点片区面貌显著改善,12个重点帮扶县区全部“摘帽”退出,脱贫攻坚取得了决定性成效。2020年是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收官之年,在今年完成这一阶段性脱贫目标后,要从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出发,站在新的起点上,结合制定“十四五”规划,统筹谋划2020年后扶贫减贫新战略,加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减贫新路子。

推动减贫方式由攻坚战向常规战转变。这一轮以6000元为脱贫目标的任务完成后,我省扶贫工作重心应从现在的集中攻坚转为对相对贫困的日常帮扶,帮扶对象、工作方式和政策措施都要适应新情况新要求,转变帮扶工作思路。要实施制度性扶贫,逐步将扶贫开发纳入社会保障机制统筹考虑,加强扶贫开发与城乡社会保障、社会救助、专项救助等政策有机衔接,建立科学的提标和动态调整机制,持续加大特惠和普惠政策支持力度,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夯实社会保障兜底和开发式助贫减贫的基础。要深化开发式扶贫,加强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有关政策要向欠发达地区和相对贫困农户倾斜,选择一批脱贫成效显著、具有发展潜能的县区,激励他们后发崛起、奋起直追,努力成为引领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示范区。

推动减贫对象由农村贫困人口向统筹城乡减贫转变。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农村劳动力持续向外转移,成为城市居民的一部分。这些新城市居民一旦因为意外情况失业或半失业,比如这次疫情影响,就可能成为新的贫困人口。因此,要研究建立城乡减贫联动机制,加快推进城乡协调发展,城乡不再区分两类人群、运用两套标准、设置两套制度,而要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强化扶贫、民政、金融、公安等部门数据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统一标准划定低收入人口,统一分配扶贫资源,统一实施减贫行动,逐步建立城乡统筹的减贫助弱机制和政策体系,保障城乡低收入人口都能享受到无差别的扶贫政策帮扶。

推动帮扶标准由绝对数额向相对比例转变。过去近30年来,我省农村扶贫标准先后由1500元、2500元、4000元提高到现在的6000元。全国全面小康实现后,扶贫工作的着力点将转向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既然是相对贫困,就不宜再以全国或全省为单位确定统一的绝对标准,可以县(市、区)为单位,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不明显的可以设区市为单位,根据上一年(轮)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分布曲线,将最低的3%-5%居民户确定为帮扶对象(不含无劳动能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口,如一起算可为6%-8%),分散决策,无论苏南、苏中、苏北,都有帮扶城乡相对贫困人口的任务,都要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为便于精准识别帮扶对象,可以当地居民可支配收入水平的35%-45%,也可以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的1.5倍左右进行测算,提供一个参考标准,以便基层认定建档立卡户。

推动减贫重点由“片县村”向以镇村为主转变。近几年,我省脱贫攻坚还加大了对重点片区、重点县和经济薄弱村的帮扶,苏北12个重点帮扶县区去年底已全部摘帽退出。在政策过渡期内,要保持脱贫攻坚政策稳定,对重点帮扶县区按照“四个不摘”的要求,切实建立防止返贫机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此同时,应考虑将扶贫工作重心下移、资源下沉,着力解决县域内一些镇村发展滞后问题。下一步,省级层面仍可采用对口挂钩帮扶的办法,适量选派驻村第一书记,以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继续坚持建强村级党组织、村企结对、领导干部包村等有效机制,运用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村级公共空间治理等方面的成果,不断优化政策措施,全面提升集体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市、县也可以确定一定数量的后进乡村,联合选派帮扶工作队开展驻点帮扶。

推动扶贫政策由分散多头向集约集成转变。解决相对贫困是一项系统工程,要求更严、标准更高、内涵更丰富,必须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要在现有行业扶贫政策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的基础上,加强统筹协调、集约集成。在政策取向上,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有利于激发欠发达地区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发展的内生动力,有利于实施精准帮扶,促进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从以增加收入为主逐步转向解决能力贫困问题,提升受助对象获取信息、抵御风险、适应市场竞争等方面的能力,激发内生动力,注重保护他们的公平权利,不断增强低收入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注重把解决相对贫困的顶层设计和鼓励基层探索实践紧密结合起来,选择有代表性的县区开展试点,先行探索,提炼解决相对贫困方面的做法经验,发挥典型的示范作用。对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出台的政策举措进行全面梳理评估,行之有效的继续予以保留,成熟稳定的上升为制度安排,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及时予以终止,不断完善我省扶贫减贫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努力使城乡低收入群众过上更好的生活,和广大人民一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胥爱贵(作者为省政协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研究员)

编辑: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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