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较而言,算法歧视与算法公平的研究在国外计算机与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已广泛开展并占据重要地位,而在中国则相对薄弱。一是在政策与法规层面对算法歧视与算法公平的忽视。有学者建议应将“无差别不歧视纳入对算法的法律规制之中,此外,还可通过立法提升算法的透明度,以提升公众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二是在行业与技术层面,我国对算法公平的研究还需加强。以谷歌为代表的互联网行业提出了在机器学习中实现“机会平等”,且对算法公平技术定义的研究也逐渐与人文社会科学相结合,探索不同情境下更恰当的算法公平。三是科技人员伦理意识的培养。应借鉴国外相关课程,提升科技人员的伦理意识,促使科技人员在算法设计、应用中自觉遵守伦理规则,以实现自律和他律的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