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是党的根本大法。党的二十大根据党的理论创新和实践创新对党章进行了与时俱进的修改与完善,为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推进党的自我革命提供了总依据与总遵循。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党章在党的建设与党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价值与作用。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围绕学习党章、尊崇党章、维护党章发表了系列重要论述,深刻揭示了党章应有的属性地位,系统阐释了党章具有的效能作用,明确提出了学习执行党章的纪律要求。
从党章的属性地位来说,党章是党的总章程、总规矩,全党要以党章为镜。党章是全党的共同行为准则。习近平总书记明确强调,“党章是党的总章程”,这是对党章属性地位的深刻揭示。一方面,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的地位是由其规定的内容所决定的。党章不仅规定了党的性质和宗旨、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的重要主张,还规定了党的各项重要制度和体制机制、党的各项重要纪律以及各级党组织的行为规范等。就其内容规定而言,党章是党的精神标识,充分回答了建设一个什么样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怎样建设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问题。因此,党章是管总的,“是全党必须共同遵守的根本行为规范”。另一方面,党章作为党的总章程,贯穿于我们立党、管党、治党、兴党、强党的全过程、全领域。党章是对于党而言最基本、最重要、最全面的行为规范,是时刻警醒共产党员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以及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的现实量尺。无论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通过党的纲领与党章建设充分指明党的革命斗争策略、党的革命任务、党的历史使命,抑或是中国共产党实现在全国执政之后,通过党章建设鲜明提出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的主要目标,以及新时代中国共产党通过党章修改完善,明确强调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心任务,党章都发挥着统一全党共识、凝聚全党意志、鼓舞全党决心的重要作用。全党要深刻认识党章的这一属性地位,自觉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同党章规定保持高度一致。
党章是党的总规矩,是全党最根本的行为规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规矩”。规范通常是约定俗成或正式规定的一种标准,而规矩通常是正式规定的成文法则、标准和习惯。对于中国共产党而言,规范、规矩都是全党需要严格恪守的准则,全党必须要对照党章规范言行、查找差距。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全党要“以党章为镜”,通过对照党章的规定、对照党的纪律查找自身存在的缺点,找到差距才能有所进步,照好镜子才能修身正己。以党章为镜要讲究方式方法,对照党章要能够精准识别问题、认真整改不足。要经常拿起党章反复对照检查,通过“拿党章党规‘扫描’”来审视自己是否做到了党章要求。只有通过反复的照镜子和扫描才能彻底检出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而不断去除自身病毒杂质;也只有在严格对照党章的过程中才能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不是自然生长的,而是需要终生努力的,只有“时刻用党章、用共产党员标准要求自己”,时常对照党章、对照共产党员标准,才能不断超越标准,也才能在严以律己中锤炼党性修养。
从党章的效能作用来说,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全党要严格遵守党章。党章是全党的根本规矩和根本法规。根本大法是在法律体系中处于统领地位的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章就是党的根本大法”,是对全党都具有约束力的根本规矩和根本法规。这是党章最根本的效能与作用。其一,党章作为党的根本规矩,全党要始终遵守并自觉在党章框架内行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要以党章为重要依据,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章规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确保全党始终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的约束。推进党的自我革命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通过强化党章执行不断增强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建立健全以党章为引领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其二,党章作为党的根本法规,制定其他党内法规必须要以党章为根本母法,着力“构建以党章为根本、若干配套党内法规为支撑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这也就意味着党章在党内法规体系层级中居于最顶端位置,在党内法规效力中具有最高效力,制定其他任何准则、条例、规定等都要符合党章精神,不能存在与党章内容相抵触、相违背的规定。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全党必须要认真学习党章、严格遵守党章。学习党章是开展党的工作、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前提条件,遵守党章是学习党章、加强党章建设的旨归,全党要把学习党章作为共产党员的终身必修课,把遵守党章作为共产党员的终身实践课。既要“把党章各项规定落实到行动上、落实到各项事业中”,还要“加强对遵守党章、执行党章情况的督促检查”。同时,党员领导干部“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带头遵守党章各项规定”,坚决克服和避免党章学习中存在的简单化、负担化等错误认知,以及党章执行中存在的应付主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良作风。
从执行党章的纪律要求来说,要强化党章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加强党章执行的思想基础是强化党章意识。严格贯彻执行党章是党章的生命力所在,党章只有在管党治党的伟大实践中才能真正发挥效用,也只有在指导和推动党的建设过程中才能促进党章的创新、完善与进步。党章的制定修改与贯彻执行是不可分割的两个层面,二者有机统一于党的建设、党章建设实践。严格执行党章需要培育高度的党章意识。党章意识反映的是一名党员对党章的认知度、践行度,党章意识的高低代表着一名党员是否能够始终高度认可党章、是否能够时刻按照党章办事、是否能够自觉行使党章赋予的权利、是否能够勇于维护党章权威等。同时,拥有高度的党章意识是一名共产党员先进觉悟的深刻体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每一个共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党章意识”。党章意识体现为一种高度的自觉性,即党员干部能否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言行,无论处于什么样的时代环境和风险挑战之中,都能够严守作为一名党员的基本立场,牢记入党之时在党旗下作出的庄严承诺,做到信仰、立场、方向、初心始终如一。
加强党章执行的实践基础是维护党章权威。近些年来,党内政治生态遭到的不良影响和党员干部群体中滋生的种种不良作风“无一不同背离党章要求有关”,“无一不是漠视党章规定”所造成的。漠视党章权威、缺乏党章意识是损害党内政治生态、引发违法乱纪行为的重要深层次原因。因此,全党必须要切实尊崇党章、维护党章。其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做党章的坚定执行者和维护者。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从政治纪律的高度强调,尊崇党章、维护党章是最根本、最重要的政治纪律。政治纪律是党的纪律中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的纪律,如果党员干部不严格以党章要求自我、不严格执行党章规定,就容易出现不讲政治、违反政治纪律,甚至与党中央背道而驰的严重错误。只有真正把党章装在心中、行在日常,才能以高度的党章意识来做政治上的明白人、清醒人,才能成为一名讲政治、守政治的合格共产党员。其二,要以完备健全的党内法规体系有效树立和维护党章的最高权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根据党的建设实际不断修改制订相关的党内法规,其目的就是要以党内立法实现党章规定的具体化,通过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把党章权威树起来、立起来,为党的建设、党内治理提供法理依据。既通过党章这一根本党内法规引领党内立法行为,也通过健全党内法规体系维护党章作为根本大法的最高权威效力。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章的重要论述有着深厚的理论基础和科学的历史逻辑与现实逻辑,是在深化认识马克思主义政党章程建设学说基础上,通过深入总结中国共产党百年党章建设经验和深刻思考新时代党的建设成效与挑战而形成的,为新时代加强党章建设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提供了重要理论指导,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全面贯彻落实。
(作者单位:苏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本文系国家社科重点项目“提高党的建设质量研究”〈项目号:22AZD024〉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