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客观上要求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谋划发展。中国式现代化,本质要求之一是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根基,也是我国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新时代十余年来,通过不断的理论创新和实践探索,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生态环境保护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这些成就和变化的取得归因于多种因素,但生态意识、绿色理念以及环境思维模式的嬗变是其中不可忽视的重要方面。由实践催生驱动的这种嬗变,可以总结为八个方面——
从外逼到内生。这是近年来人与自然关系转变的最为显著的表现。循环经济模式下,环境治理已经实现从末端治理到源头和全过程控制的转变,过程复杂,环节众多,仅由外部“逼迫”,没有内生主观动力,愿景很难实现。作为中华民族的母亲河,长江一度污染严重,“重化围江”,生态环境非常窘迫。2021年以来,长江“十年禁渔”,岸线修复,“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实现了“一江春水,两岸葱绿”的绿色嬗变。内蒙古大兴安岭,数万名林业工人由“砍树人”转变为“看树人”,充分展现了环境思维模式的转变,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价值理念。从外逼到内生是环境思维模式和价值观念的“绿色升级”,更是契合生态文明建设由被动应对到主动作为的重大转变。
从国内到国际。气候变化不仅仅是一个国家而是全人类面临的共同挑战,是全球治理的核心议题。中国在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的同时,主动走向国际,积极参与国际减排行动,推动共建“一带一路”、举办《湿地公约》第十四届缔约方大会等,维护发展权益。2020年9月,中国首次向全球宣布:“中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一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庄严承诺,表明中国国际气候治理话语权发生了重要转变,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已经从“参与者”逐渐成长为有担当的“引领者”,主动承担了大国责任,展现了中国智慧和大国担当。
从职业到非职业。环境治理研究曾被认为是自然科学的专属领域,是“专技人员”从事之职业。随着广大公民环境保护意识的日益强化,环境治理理论和实践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非“职业”人士投身其中;与此同时,环境治理的哲学社会科学属性逐渐显现,环境治理也从自然科学、工程技术范畴逐步转向政治、经济、社会等多领域研究。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强调多方共治,从法律法规、企业责任、个人道德、市场监管、组织领导等多领域构建协同体系,这正是环境思维模式从职业领域向非职业领域延展,最终形成全民行动的重要体现。
从集体到个人。环境治理不仅是政府和社会的责任,更需要增强全民生态意识,引导全民积极参与。全民参与环境治理不仅需要保障社会公民对环境治理的知情权,更要切实发挥社会公民的主动治理意识和环境监督责任。2022年《公民绿色低碳行为温室气体减排量化导则》正式发布,为推动和规范公众绿色行为和贡献“双碳”目标提供了“标尺”。2023年《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正式颁布,预示着环境治理中个人日常性参与纳入正式议题,引领着公民践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和责任,携手共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充分体现了环境保护从集体整治迈向个人参与的思维模式转变。
从单一到综合。生态环境从单一治理向综合治理的转变是环境思维模式的深刻转变,是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的重要践行。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意味着要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近年来,随着长江流域河湖长制协作机制以及长江保护法的正式施行,长江大保护从局部治理、点位治理向系统治理转变,初步形成流域统筹、区域协同、部门联动的新格局。位于“天下黄河,唯富一套”的内蒙古巴彦淖尔将最初的“就水治水”转变为系统治理观念,把山、水、林、田、湖、草、沙放在一起统筹考虑,格局和效果明显改观。
从“自上而下”到“自下而上”。也就是从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政府、企业主导的环境治理模式转变为“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治理相结合的环境治理模式。比如,在线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共同监督企业排污行为、由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积极倡导完成的《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法》(建议稿)都是“自下而上”的公众参与环境治理模式的重要探索。在“自下而上”模式下,公众可以通过法律咨询、市场审核等官方渠道,或者媒体曝光、司法诉讼等非官方渠道参与环境治理。环境思维转变是公众对环境美的努力追求,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重要体现。
从物到人。这意味着环境思维模式从物的生态到人的生态的重要转变。工业文明时期,为追求经济的发展,人们不断攫取资源,破坏人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循环,造成人与自然紧张对立的局面。随着工业化的深入,人们的环境思维模式仍然是物的生态,即对于物化的生态环境的修复和治理。生态文明时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意味着人的生态,强调人与自然是有机的生命体和统一体,蕴含着人与自然共生共荣、平衡协调、和谐有序的价值理念,是中华民族生态智慧“天人合一”“道法自然”“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的继承和延续。中国式现代化追求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人的生态强调人的价值主体,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重要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深厚意蕴。
从量到质。近十年来,我国环境治理取得了巨大的转变,多项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改革举措上升为法律制度,国家层面的生态环保法律得到全面重构,地方层面先行先试形成一批有效成果。制修订的国家、地方两级生态环境标准总数,在十年前基数上分别增加79%和331%。生态环境的高水平保护,既是遵循从量变到质变的客观规律,更是生态意识和环境思维的重要转变,与新时代新征程中的高质量发展、高品质生活完全契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人民对于美好环境的向往,对高品质生活的追求,是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的根本路径。高质量发展为高水平保护提供基础和保障,高水平保护则是高质量发展和高品质生活的重要力量和支撑。
总的来说,这八个方面的嬗变,彰显了新时代我国生态文明价值观,凝结了我国在十余年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哲学智慧,值得在今后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赓续传承和发扬光大。
(作者为江苏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南京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江苏省重点培育智库“南京工业大学应急治理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本文系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22GLB015〉阶段性研究成果)